各处室、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转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处室、系部做好学习宣传动员工作,建议符合申报的教师积极申报,申报课题以处室、系部为单位收集后于2019年4月11日前交科研处,由科研处组织后向省教育厅科技处报送。
原则上,申报应符合学校的以下规定:1、立项项目要与自己专业相关;2、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3、同一级别及以上级别的未结题项目不能重复申报;4、手上已经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不能超过3个(如果是项目负责人,则不能超过2个)。
其他申报要求,详见《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19年3月15日
/UpLoadFiles/File/2019-03-15/WDIG1YWZBC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UpLoadFiles/File/2019-03-15/ZROE1TGNXW附件1:教师类项目申请评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