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的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学校党委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全面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功能,抓好本教学部领导班子建设和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学校党委报告工作,牵头统筹本教学部党建、教学、教师管理、安全维稳等工作;
二、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结合本组织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支部,促进本组织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将支部和教学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前置讨论。对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抓好落实。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学校党委报告工作;
四、做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关心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做好本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党员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做合格党员。加强对师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启蒙培养教育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工作安排,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六、抓好支部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引导党员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记党规党纪,养成纪律自觉,树立清风正气;
七、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支部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
八、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其他委员交流思想和工作情况,支持他们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调动本组织群众组织的工作积极性,共同做好人才培养工作;
九、配合组织、宣传、统战部门做好干部培养选用监督和意识形态、党风廉政、统一战线等工作;
十、完成学校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