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培养当代大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经济建设的需要,充分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积极性、主动性,实现学院的培养目标,便于学院及学生自己全面、正确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的行为表现,进一步规范我系学生日常操行考核评定工作,根据《5845cc威尼斯官方版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院系培养目标和用人单位对学生专业能力要求及道德品质要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学生操行考核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遵纪守法、劳动态度、集体观念、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社会实践等。
学生操行考核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操行考核评定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生操行考核评定由各班班主任负责,组织本班学生组成考核评定小组,依据评定细则对每个学生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评定。考核评定成绩须在班内公示后上报本系学生考核评定小组。学生学期操行积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者为优秀等级,80分至89分者为良好等级,60分(含60分)至79分者为合格等级,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等级。学生操行考核基础分为8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减分操作(参考实施细则),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学生操行成绩由基础分、加分和扣分三项组成,操行成绩等于三项的代数和。毕业总评分 = 各学期操行总评分的总和÷学期数
1、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组成考核评定小组结合学院各部门的考核对班级学生的日常操行进行考核评定,于学期末上交系部。
2、 会计系组织考核评定小组,对考核成绩审定入册,对不合格学生进行相应处理
学生学期操行评定成绩经会计系系学生考核评定小组审定后,记入学生档案。操行评定结果是对学生进行奖罚和处理的主要依据。学生操行在“良”级以上者,方可参评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奖学金”等先进个人资格。学期操行不合格者,视其具体情节和态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执行时间:2015年9月开始(2015学年在我系2015级会计专业五个班率先实施,经过试行、修改后,于2016年9月在我系所有在校学生中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