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院部、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团结引领广大家庭用良好的家教家风涵育道德品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美,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的新风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根据云南省妇女联合会、云南省文明办《关于开展寻找云南省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云妇发〔2021〕2号)及云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云南省最美家庭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是一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群众为中心,让群众当主角,由群众说了算”是这一活动最大特色。请各部门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发动更多的家庭群众参与,确保“最美家庭”推选活动取得实效。
2、精心深入挖掘有家风传承故事的老红军、老党员、老军人家庭,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尽量推荐上报。
3、各部门要对拟推荐的候选家庭在政治、业绩、诚信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再提交学校妇联组织参评。
二、评选条件
1、推荐家庭要具有我省户籍或在我省连续居住2年以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记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2、家庭在孝老爱亲、科学教子、热心公益、邻里互助、移风易俗、爱岗敬业、勤劳致富、诚实守信、清正廉洁、绿色环保、文化传承、民族团结、家国情怀等方面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均可推荐。
3、对已经获得过省级最美家庭和全国级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称号的家庭不再重复推荐。
4、有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负面清单:家庭成员有违纪违法;家庭成员参与非法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家庭具有违反婚姻法,早婚早育,婚丧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索取天价彩礼,低俗闹婚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申报材料:
1、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
(1)《2021年度云南省最美家庭推荐表》纸质材料,家庭主要事迹一栏字数不超过300字。
(2)家庭事迹材料纸质版。要求: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撰写内容包含家庭成员介绍,家庭人口数,家庭住址及单位名称,材料事迹要以第3人称叙述,家庭事迹重点突出,文字简洁。
以上纸质版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文档。
2、提供3张与推荐主题有关的家庭生活电子版照片,要求:其中1张为家庭全家福照片,另外2张为家庭生活照照片,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原始照片不小于2M,不低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的说明内容不少于50字。有条件的家庭可提供3分钟左右的家庭短视频。
鉴于学校尚未开学,以上两项报送材料请打包报送电子版(《推荐表》word版、事迹材料、照片及视频),请于2021年3月1日(星期一)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米 雪
联系电话:15877934719
邮 箱:234988091@qq.com
附件:2021年云南省最美家庭推荐表
2021年2月18日
抄送:学校纪检处
2021年云南省最美家庭推荐表
家庭主要 成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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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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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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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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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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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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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机+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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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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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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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员 情况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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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曾获 荣誉 |
1.全 国:□最美家庭 □五好家庭 □文明家庭 2.省 级:□最美家庭 □五好家庭 □文明家庭 3.州市级:□最美家庭 □五好家庭 □文明家庭 4.其 它: |
主要事迹 简 介 (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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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职人员由家庭所在社区(村)和派出所出具意见; 公职人员由家庭主要成员及配偶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出具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审 批 单 位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