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中心及处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防控“新冠肺炎”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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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上,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针对防控疫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深入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师生依法支持和配合防控疫情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主要内容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抗疫的系列重要部署。重点学习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刑法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依法惩治拒不履行疫情信息登记报告义务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法律法规。
(二)学习宣传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公众法律知识,利用全国普法办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详见附件),做好深入宣传解读。
(三)通过《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等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专栏,各级电视台重要频道疫情防控法治新闻和栏目,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省普法办与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日报等平台合作搭建的《以案释法》栏目,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疫情防控网上法律知识有奖竞答。通过新浪、腾讯、新华网、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学习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资料,并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防控疫情法律知识宣传和专项答题,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宣传和普法工作任务抓紧抓好,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依法防控工作。
(二)坚持正确导向。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疫情防控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努力提升师生法治意识,引导师生支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三)注重宣传实效。这次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是我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学校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认真履行部门和岗位职责,促进宣传教育工作有序有力扎实开展,为打赢这场战争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各二级学院要把此次法治宣传活动作为一次重要的普法活动来落实,认真组织及发动学生撰写与抗疫有关的心得体会,内容要求体现当代大学生面对疫情时的各类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各学院要从学生提交的心得体会中筛选出10篇优秀作品,待正式开学后报学院综治办(保卫处)。
请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3月13日下午16:00前将宣传教育落实情况报学校党委宣传部。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当前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docx
宣传部 综治办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