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科部工作职责

人文社科部工作职责

人文社科部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完成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美育等)课程教学任务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院的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学院教学管理相关规定,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督促教师完成好本职工作;

3、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4、负责安排本部门教学工作任务,提出所授课程实施性教学计划;

5、负责对教研室的管理,组织教师备课、听课、观摩教学和公开、示范教学活动,做好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评估总结。积极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6、组织本部教师积极参与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的编写工作,认真撰写科研论文,积极申报相关科研课题;

7、做好本部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本部教师的专业发展与培养,提出教师培训、业务进修的建议;

8、负责本部教师的师德及业务考核,对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进行考勤,核算本部教师的工作量和课时工资;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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