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项目制实践教学,使实践教学与社会服务相结合。强化实践环节,单独设置学分,实践学分为1 分。
2.与理论教学形成良性互动,增强教学实效性。针对课堂教学内容,有意识、有目的地安排体现理论运用的实践教学活动,使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深化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并运用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实践活动,实现大学生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修养方面的“知”与“行”的统一。
3.在实践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养高尚情操。通过实践活动,使学生在亲身体验中感悟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从而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4.充分体现主体地位,促进学生自我教育。通过实践活动,促进学生主体个性的彰显、主体能力的提升、主体精神的培养、主体人格的完善,自觉地对思想和行为进行自我认识、自我规范、自我调控,使学生在实践中实现了自我教育。
培养学生在实践中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会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在实践中了解社会的发展状况,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帮助学生在实践中认识到加强个人道德修养、确立诚信观念对于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在实践中确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道德观、法制观。不断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在实践中提高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针对性原则。针对当代大学生的心理特点、文化层次和思想意识,选择适宜性的教学实践活动。
2.实效性原则。通过实践教学这一环节,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理论去认识社会、指导实践,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律素养,使学生在实践中实现自我教育。
3.时代性原则。实践性教学要充分体现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情况、新要求,反映社会现实的发展和时代特征。
4.统筹安排,严格管理的原则。实践教学应与团委、学生口等部门组织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机衔接,在教师的指导下有组织地进行,开展过程中要结合实际,严格过程管理。
1、每位学生必须完成两个环节,即一个小组环节和一个个人环节。
2、在小组环节,每一个组员必须实际承担一定工作量,并实际参与集中展示。
每个行政班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分成若干个学习小组,并推荐小组长一名;每小组人数不得超过8人,不得少于4人。(教师可以根据教学班级规模适当调整每组人数)
小组项目的选择在同一个行政班原则上不允许重复。(行政班分组为七组以上者,允许有相同项目,但是必须保证内容不同且所在班级同时至少具备七种形式)
小组长在小组成员讨论的基础上确定小组项目并报学习委员处备案,如有冲突,由学习委员组织各小组长协调解决。
1.个人环节:统一用A4纸手写完成,不得打印或复印(感恩书信项目因手写原件邮寄给了收信人,可复印于A4纸上),内容原创,题目自定,字数为800-2000字左右,不得有任何抄袭、剽窃行为,否则记为零分。附统一格式的封面,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排列交任课老师。
2.小组环节:统一将方案、小组总结(不少于800字)写(或者打印)在A4纸上,附统一格式的封面,以小组为单位,装订成册交任课老师。
【实践要求】视频内容能激励人生、为大学生成长提供动力。
【考核标准】由任课老师根据个人提交的心得体会进行考核。
【实践要求】阅读符合课程性质,有助于增强自身道德修养与法律素养的经典书籍或经典论述。
【考核标准】由任课老师根据个人提交的读书报告进行考核。
【实践要求】围绕“感恩之心、书写真情”主题写作书信并邮寄给对方。
【内容要求】采用书信的形式,给你最想感恩的人写一封信,书信内容必须充分体现自己的感恩之情,可以围绕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恩,感激师恩,感激学校,感激朋友等方面为内容。文章要有真情实感,文笔流畅,健康向上。
【考核标准】由任课老师根据个人提交的下列材料进行考核:
所写书信复印件。此外,此书信必须寄给收信人,在提交作业时可将回信一同附上(回信内容作为加分的依据,书信和回信可提交复印件)
【实践要求】利用课余时间访问学校成功人物(老师或者同学均可),了解他们的理想追求,学习他们的成功经验。可将活动过程拍摄成视频,或者用所拍摄照片制作成PPT。
(2)小组成员谈感受:可以拍摄成视频,也可以现场介绍。
(3)团队合作:团队合作意识强,小组全部成员必须到齐,缺一人扣2分。
(4)时间: 10分钟。(视频时间过长的建议剪辑在5-10分钟内)
(5)可根据完成过程和展示的新颖性、独到性额外加分。
【提交材料】活动方案、访谈记录、视频、照片、PPT、小组总结等。
【实践要求】可以从古今中外的故事题材、重大历史事件、英雄模范人物以及文学作品的正面典型形象中,筛选、策划经典道德故事。也可从具有重庆地域特色和文化精髓的故事题材创作校园原创道德故事作品。
(1)内容: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具有较强的感染性和教育意义。
(2)仪表:服装整洁,衣着得体;精神饱满,富有朝气,姿态得体大方。
(3)表现形式:表演者使用的诠释方式与众不同,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讲述形式富有创意,整体效果好。
(4)讲述技巧:脱稿讲述;精神饱满、仪态自然;思路清晰、声情并茂,能打动听众;口齿清晰,表达流畅,普通话标准。
(5)团队合作:团队合作意识强,上下台纪律良好,行动迅速整齐,小组全部成员必须到齐,缺一人扣2分。
(7)若有配套的如课件、音乐或道具等,并恰当运用可额外加分。
【实践要求】小组成员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法律案例,集体讨论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最后进行教学内容的评析。
【展示方式】集中展示。在小组合作的基础上推选一位代表进行法律案例的分析讲解。
(1)风范:仪表端庄,自然大方,精神饱满,讲授从容,内容娴熟,组织条理。
(2)内容:教学案例选择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理论联系实际,无知识性错误。
(3)方法:思路清晰,方法灵活,举例恰当,阐述简练正确,重点突出;开展互动、启发式教学,能激发和调动学习兴趣;有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课件质量高,效果好,板书规范、工整。
(4)效果:使用普通话,语音规范、清晰,声音洪亮、流畅;风格鲜明,特色突出,感染力强;气氛活跃,效果好,时间把握好。
(6)另外:案情回放如采用角色扮演,自制摄像作品,可根据品质加分。
【实践要求】小组成员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感人事迹,集体走访,现场录制,可将活动过程拍摄成视频,或者用所拍摄照片制作成PPT。
【展示方式】集中展示。在小组合作的基础上推选一位代表进行事迹分享。
(1)风范:仪表端庄,自然大方,精神饱满,讲授从容,内容娴熟,组织条理。
(2)内容:感人事迹选择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理论联系实际,真人真事。
(3)方法:思路清晰,方法灵活,举例恰当,阐述简练正确,重点突出;开展互动、启发式教学,能激发和调动学习兴趣;有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课件质量高,效果好,板书规范、工整。
(4)效果:使用普通话,语音规范、清晰,声音洪亮、流畅;风格鲜明,特色突出,感染力强;气氛活跃,效果好,时间把握好。
(6)另外:事迹回放如采用角色扮演,自制摄像作品,可根据品质加分。
【实践要求】小组成员可根据本组情况自行选择题目,所调查内容要与社会、学生生活相贴近。
【展示方式】集中展示。在小组合作的基础上推选一位代表进行调查报告分享。
(1)风范:仪表端庄,自然大方,精神饱满,讲授从容,内容娴熟,组织条理。
(2)内容:调查内容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理论联系实际,具教育意义。
(3)方法:思路清晰,方法灵活,举例恰当,阐述简练正确,重点突出;有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课件质量高,效果好,板书规范、工整。
(4)效果:使用普通话,语音规范、清晰,声音洪亮、流畅;风格鲜明,特色突出,感染力强;气氛活跃,效果好,时间把握好。
(1)查阅文献,确定本组要调查的主题,并针对调查主题设计调查问卷;
(2)实施调查 《庄子》、《史记》、《坛经》、《古文观止》、《红楼梦》、《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笺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鲁迅选集》《中国哲学简史》、《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理想国》、《神曲》、《哈姆雷特》、《思想录》、《社会契约论》、《历史理性批判文集》、《约翰《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哲学笔记》、《狼图腾》、《力度——生存境界》、《伟大的历程》、《走向辉煌》、《中国梦》等。
2、大学生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学习情况调查
个人环节分,分别由学习委员在11月30日之前统一收集并按照学号顺序整理好交任课教师。
1.由任课教师在第12月30日前利用课堂理论教学以外的时间集中验收。
2.思想政治部视全校小组成果质量决定是否进行集中汇报演出,如整体质量比较高,则由任课老师按照一定指标推荐其中的优秀成果入围学校汇报演出初选。进入初选的成果经过反复打造,选择10个项目于18周左右进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汇报演出”,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
1.实践教学成绩考核按“优”、“良”、“中”、“及格”与“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分,亦可按百分制评分。(评价指标有六项:实践态度,过程记叙,数据材料,分析总结,主题思想,教学目的。)
(1)优(90分以上):积极参加实践教学活动,过程记叙完整准确,数据材料翔实精确,分析总结深刻,主题思想新颖,圆满达到实践教学目的。
(2)良(80-89分):积极参加实践教学活动,过程记叙完整,数据材料翔实,分析总结充分,主题思想独到,完全达到实践教学目的。
(3)中(70-79分):参加实践教学活动,过程记叙比较完整,数据材料真实,分析总结认真,主题思想明确,基本达到实践教学目的。
(4)及格(60-69分):参加实践教学活动,过程记叙比较完整,数据材料真实,分析总结比较空泛,主题思想不够明确,勉强达到实践教学目的。
(5)不及格(59分以下):参加实践教学活动,过程记叙不完整,数据材料不真实,分析总结不认真,主题思想不清晰,没有达到实践教学目的。
2.成绩考评“不及格”的学生,应在期末课程考试结束之前给一次补充进行实践教学的机会。
3.实践教学环节是课堂理论教学的延伸,实践教学考核成绩计入课程教学平时考核中(建议实践教学成绩占平时考核成绩的30%,学分:1分)。
4.实践教学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现象的学生,平时成绩按零分记录。以下情况属于严重违纪、违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