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切实维护正常校园秩序,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学习生活氛围,根据《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第一章 请假程序
第一条 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外出学生轨迹实行闭环式管理。非必要不离校、不离昆原则;有正当理由需要外出的,应严格按线上流程履行请销假审批手续。
(一)外出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含1天)的,应履行请假手续,实行辅导员一级审批制度;
(二)外出请假时间在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的,应履行请假手续,实行辅导员-所属学院两级审批制度;
(三)外出请假时间在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的,实行辅导员-所属学院-学生处三级审批制度;
(四)外出请假时间在7天以上的,实行辅导员-所属学院-学生处-防控办四级审批制度;
(五)凡是请假离昆学生均须经过辅导员-所属学院-学生处三级审批制度,各审批环节必须严格把关请假事由、研判途经地区和目的地疫情防控形势,不符合请假事由或存在较大风险的不予批假;
(六)凡是请假超过一天或离昆学生,辅导员均须联系学生家长确认。
第二条 学生外出一律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县市区、乡镇/街道、住宅区。
第三条 请假事由、去向要清晰填写,目的地需填写至路段街道和住宅区,不得隐瞒行程。
第四条 辅导员要动态精准掌握学生离校期间状况,做好学生疫情防控政策宣传、风险提醒及安全教育工作,督促其按时返校。
第二章 返校销假
第五条 学生请假外出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时限、目的地活动,严禁擅自变更行程或延时返校,确有特殊原因的须及时向辅导员报告。
第六条 学生返校前须提前向辅导员申请,如实报告轨迹和个人健康情况,获准后方可入校;返校后及时进行办理销假手续,未按时销假后续将无法再次使用线上请假功能。
第七条 请假外出1天以上、过夜和离昆学生返校须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云南健康码绿码、行程码。
第三章 其他事项
第八条 学生报备、请假、返校等环节均须如实申报,按规定时限和既定轨迹活动,故意隐瞒者将根据学生管理规定和疫情防控制度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或情节严重者依照相关部门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 各责任部门及人员须严格按照职责把好审批关和过程监管,各环节过程中要以学生为中心,不得层层加码,对存在失职人员将由学校纪检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条 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政策、形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相关规定。
学生处
2022年11月8日
编辑:胡德才
初审:李飞伟
复审:曹华
终审: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