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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顺利结束

时间:2020-06-29    作者:经济学院    文章来源:     编辑:经济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央、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根据云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切实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经济学院高度重视,按照统一要求,顺利完成了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评定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及时将国家助学金的相关文件精神传达至每一位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并采用班级上报与审核的方式完成助学金的评定与发放。在助学金发放过程中,认真核实学生基本信息与受助情况,坚决防范和杜绝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资助资金等行为的发生。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整个认定工作中,认定依据、认定程序、公示情况和认定结果等情况全院公开,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班主任认真做出鉴定,学院认真做出评议复核。最终评选出257名学生获得国家一等助学金,其中4名同学新增获得国家一等助学金(2019级投资与理财班赵旋、2017级金融管理2班邱东坤、2017级投资与理财班杨桂林、2019级电子商务4班刀雨琪),4名同学由国家二等助学金调整至国家一等助学金(2017级投资与理财班黄鸿莉、张辉,2017级物流管理班马良思、罗长粉),111名学生获得国家二等助学金。本次认定工作公示期为2020619日至20206213天),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

二、资助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评定过程中,我们发现几个问题并及时进行了整改。

1.经济学院由原工商管理系和原财税金融系合并组建而成,由于本次资助需要依赖上一次的资助数据,所以在整合、审核原来两系的数据过程中出现了较大的工作量,而且容易导致错漏。经济学院的做法是,首先在学生处给定的建档立卡学生名册总表中提取出经济学院建档立卡学生名单,然后下发给各班主任进行助学金的评选,各班评选完后将评选结果上报至学院,学院再次进行审核,最后将学院的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完毕后再上报学生处。

2.本次助学金的评选、审核、上报整个周期都比较短,时间仓促,还需要获得资助的学生来二级学院找辅导员在纸质版发放清单上签字,这容易导致大量学生聚集在办公室门口,影响正常办公。我们及时进行了改进,将需要签字的清单交由负责任的学生会干部,再由学生会干部到各班进行签字确认。

3.部分获得资助的学生由于休学、退学、参军而发生学籍变动的情况,我们通过仔细学习相关文件,并咨询学生处负责资助工作的老师,最后根据具体情况逐个进行评定。

三、提高认识,进一步做好经济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1.不断完善各项资助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严格实行学院、班级两级评审、公示制度,并做到资料及时上报,文件及时归档。

2.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资助这项民生工程,不仅能起到稳定学生情绪,调动困难学生学习积极性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学生的关爱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我院将进一步在师生中做好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3.在新生入学时,提前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