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度下学期期中考试工作安排的几点要求
各会计系(含本系部兼课)教师:
根据本学期教学进度安排,为进一步促进教学管理的制度化,强化教学质量的监控,认真做好期中教学质量监测工作,经系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和要求说明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监测时间
全部教学班必须在2016年5月15日前完成本学期期中考试工作。
二、监测科目
大专:《财务会计上》、《会计电算化》和《EXCEL在会计中的应用》共3门课程;
中专:《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下》、《会计电算化》、《企业财务会计下》、《EXCEL在会计中的应用》、《成本会计》《初级会计实务》和《初级经济法》共8门课程。
三、监测范围及内容
大专《财务会计上》采取单人单座,分两个场次,其余科目由本教研组组长自行组织安排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大专班任课教师认真保管好考试试卷,并于期中考试后一周内(即2016年5月22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试卷统一上交到钟希君老师处,以便存档使用。
2、请各位老师细致做好成绩的统计与分析工作,并于5月底将本班成绩分析表(电子版)上交到钟希君老师处,具体格式见附表。
3、大专《财务会计上》和《会计电算化》2门科目的教研组长需要安排一位老师在5月底将本年级成绩分析报告表(电子版)上交到钟希君老师处。
4、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以上考试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按系部规定予以扣发一个课时工资并计入本年度相应考核标准。
会 计 系
2016年4月27日
作者:z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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