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加强我校宪法学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建设法治文化,增强广大师生学法、用法、守法的热情和自觉性,努力建设法制校园。2017年12月13日,在全国上下学习宪法之际,由校团委组织,星星之火文学社承办的国家宪法日主题学习活动在大礼堂成功举行。
本次国家宪法日主题学习活动由星星之火文学社陈龙主持。活动中,主讲人将宪法知识用幻灯片的形式生动地展现出来,并详细地为大家进行讲解。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八二宪法是我国的现行宪法,这部宪法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思想,继承和发展了五四宪法的基本原则,全面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各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团委为同学们发中国青年报,向他们宣传我国宪法的基本知识、公民享有的权利义务等,让同学们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现场掀起了学习宪法的热潮。“学宪法,用宪法”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的开展,强化了大家学宪法、用宪法的认同,加深了学生对宪法的认知与理解,促进了宪法精神的广泛传播和宪法意识的实质性增强,有效推动全校范围内尊重宪法、宪法至上,形成用宪法维护个人权益的氛围。
本文来源:团委 作者: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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