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加强对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通知》及《2021年节日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请各部门就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情况开展自纠自查,于2021年1月14日前按《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整理好元旦期间工作台账资料备查,并将自查报告(电子版)于2月18日前发送至学校纪检处邮箱:ynczyjjc2020@163.com,望支持为谢。
值此节日假期,学校纪委祝大家:风清气正好扬帆,廉洁照亮新牛年。
中共5845cc威尼斯官方版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月13日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重申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检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