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度上学期学生早操、课外“阳光”体育活动
管理规定
一、早操活动的时间、地点及内容
学院各系、部本学期早操出操时间、地点、内容安排如下:
年 级
| 出 操 时 间
| 出 操 地 点
| 出 操 内 容
|
中专部
| 07:25-07:45
| 办公楼前广场
| 第九套广播体操
|
大专二年级
| 07:25-07:45
| 财苑楼前篮球场
| 二十四式太极拳
|
大专一年级
| 07:25-07:45
| 田径场
| 慢 跑
|
1、中专部早操地点在学院办公楼前广场,做两遍第九套广播体操。
2、大专部出操形式为:07:25集合,07:30开始收卡签章。
3、注意事项:大专一年级各班集合好统一按班级,以两路纵队集体跑操,跑速快的同学靠内道,跑速慢的同学靠外道 ,注意顺右侧超行,避免阻塞拥挤,注意安全。
4、每天负责值班的体育教师和具体分工为:
年 级
| 中专部
| 大专部
|
值班教师
| 段淑芳
| 周跃、李成林、庄秋斌
|
时 间
| 每周一至周五
| 每周一至周五
|
5、体育部教师在每天的早操中,负责维持各班有秩集合,提醒各班安全注意事项,督查各班出操质量与出勤率,登记各系、部、班主任查操次数。
二、课外“阳光”体育活动的时间、地点及内容
1、课外体育锻炼时间为院历周第三周至期末考试前一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四下午16:20—17:20,每周活动不得少于三次;
2、课外体育锻炼的项目、时间、地点和指导老师:
活动内容
| 时间
| 地点
| 指导教师
| 负责学生
|
武术
| 每周一至周四
下午
(16:20—17:20)
| 体育馆
| 李成林
|
|
篮球
| “财苑”楼篮球场
| 庄秋斌
| 刘洪
|
排球
| “财苑”楼篮球场
| 李 洵
|
|
乒乓球
| 图书馆三、四楼(乒乓球、拍自带)
| 钟明江
| 孙体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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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跑
| 田径场
| 周 跃
|
|
足 球
| 足球场
| 代拥军
| 和震敢
|
3、参加人员:全院所有系、部学生均必须参加每周不少于三次的课外体育锻炼(因患病或身有残疾而不能进行课外体育锻炼的学生,需经校医务所和医院诊断证明,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批准,方可免除课外体育锻炼)。
4、除上述开展的内容外,可以以俱乐部的形式经院团委、院体育部批准后组织开展活动。
三、课外体育锻炼要求
1、班主任、辅导员严格把关,事假从严控制,请病假要有诊断证明,否则不允许准假。
2、全体同学要准时到场,到场时交课外锻炼卡,锻炼完后盖章确认,锻炼要认真充分,达到锻炼身体的效果。
3、锻炼时,服装整洁,穿运动服,运动鞋,不能穿拖鞋、高跟鞋、短裙、背心、皮鞋等,如有此类现象一律不盖章。
4、严禁早退。对带头早退的同学或班级给予系内警告处分,并取消本学年的评优资格。
四、 考核办法
1、学生体育课外锻炼考核采用“课外锻炼卡”(与早操卡一卡两用)盖
章确认的形式进行记录。
2、学生早操、课外锻炼出勤情况与体育课成绩挂钩,对于一学期早操或课外活动出勤率在90%以下的学生,该学期体育成绩最高为59分,需重修。
3、凡参加学院课外体育比赛、运动代表队训练、团体操表演队训练、大型团体体育活动的人员可以抵销课外锻炼次数。
五、体育课外锻炼督查制度
早操和体育课外锻炼由团委、学生处、体育部和各系共同组织和管理。体育课外锻炼督查分院级督查和系级督查。
1、院级督查
院团委、院学生处、院体育部各安排一名工作人员,组成院级体育课外锻炼督查小组,负责检查系级督查小组督查情况、抽查学生体育课外锻炼出勤情况。
2、系级督查
各系负责本系参加体育课外锻炼学生的组织与管理,由系主管领导负责,各系支书、辅导员、班主任、院学生会体育部、各系学生会组成体育课外锻炼管理领导小组,检查本系学生的体育课外锻炼,并做考勤记录,系部每天安排一名辅导员或班主任检查本学院的体育课外锻炼情况。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体育教学部
2016年9月1日